亲爱的家长和同学们: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频繁发生,诈骗方法手段不断翻新升级,且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成员出现低龄化趋势,大量低龄学生被诈骗犯罪分子诱导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根据忻州市公安反诈中心通报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在公安部通报已完成核查处置的64件涉诈案中,未满18周岁直接涉案的开户人为21件,使用亲属、朋友号卡间接涉案为12件。其中,18名未成年学生因涉及“出借、出售号卡”、“微信”等违法行为被处罚。从我市涉诈案件分布区域来看,今年我市有四个县(市、区)涉诈案件数量相对较多。为防范我市中小学生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根据公安部等六部委要求,入网号码必须实名登记。在法律上您对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的手机号码只拥有使用权,请不要将号卡租借、贩卖给他人。如被他人利用发生涉恐、诈骗等非法行为,您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您确保规范使用您的手机号码。
二、请勿轻信各种利益诱惑。不要相信聊天群、视频直播、贴吧中传播的所谓租号卖号赚钱、一夜暴富、快速赚钱等违法宣传、广告。不要随意提供自己的电话卡,或参与帮助不明身份人员通过拨打电话或通过网络进行拉新、刷单、引流等行为。这些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旦违法,遗祸终生。
三、实施或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属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严厉进行处分(记录在档案),会影响今后升学与就业。
四、务必保管好个人的QQ号、微信号、支付宝账号和密码等信息,坚决做到不买卖、出租、出借个人证件、各类账号密码等。要密切关注身边异常消费行为,如发现周围同学异常消费行为,第一时间报告老师学校。
五、家长将本人开通的手机卡给孩子使用,出现涉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监护人将承担连带责任。
亲爱的家长和同学们,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不仅关系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校园的平安和谐,更关系到社会的发展稳定。让我们站在为下一代成长负责的高度,管好自己,管好孩子,管好手机,共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共创平安和谐的育人环境!
忻州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忻州市第十二中学联盟校忻州市龙岗小学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