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忻州市第十二中学
2026年初一招生面审通知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根据《忻州城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精神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我校将于8月9日开始对系统审核通过并推送到学校的适龄生分批进行面审,请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家长朋友们及时关注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推送的短信。家长在接到系统短信通知后,携带相应类别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节点到学校进行面审。为使面审工作有序、顺利开展,特进行以下温馨提示:
1.请关注忻州市第十二中学公众号(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此公众号发布),下载打印《忻州市第十二中学2026年初一招生面审信息登记表》,并根据系统报名信息按要求正确填写,面审时需一并提交。

微信扫描识别上方二维码,下载《忻州市第十二中学2026年初一招生面审信息登记表》。
2.面审通知:面审的具体日期和时间,将通过入学服务系统发送至报名时留的手机号上,请各位家长注意查收短信,严格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段到校面审。
3.面审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5:30—18:30
4.面审地点:善明楼(2号楼)1层教室。
我校初一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入学条件、入学类别,根据学校实际招生情况梯次进行。
第一类:户房齐全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指户口在古城派出所、新建路派出所、长征路派出所、七一南路派出所、七一北路派出所、播明派出所,以及更名后的桥西街派出所、长征街派出所、和平街派出所、云中路派出所且户籍地址在忻州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总服务范围内)(下同),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房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面审时须提供:
1.《忻州市第十二中学2026年初一招生面审信息登记表》;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须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生近期一寸照2张。
第二类:三代同居户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
【房屋】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面审时须提供:
1.《忻州市第十二中学2026年初一招生面审信息登记表》;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双方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原件;
5.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6.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7.学生近期一寸照2张。
第三类: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地址。
【房屋】学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面审时须提供:
1.《忻州市第十二中学2026年初一招生面审信息登记表》;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5.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学生近期一寸照2张。
还须按本人具体情况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及相关佐证材料;
(3)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时,还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类:政策性照顾对象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优抚对象、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面审时须提供:
1.《忻州市第十二中学2026年初一招生面审信息登记表》;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单位出具相关公函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生近期一寸照2张。
第五类: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学生监护人在服务范围内务工,并在服务范围内实际居住(服务范围:健康街以北,建设路以西,和平街以南,牧马路以东)
面审时须提供:
1.《忻州市第十二中学2026年初一招生面审信息登记表》;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合同或“租赁住房协议”和房产服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2026年2月28日前签订)原件及复印件,并实际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初中三年一学位”的政策规定);
4.服务范围内租房的需须供父母双方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原件和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5.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劳动部门签发的《劳动合同》(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社保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7.学生近期一寸照2张。
第六类:学生及父母持有忻州城区《居住证》,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此类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户口】学生及父母持有忻州城区《居住证》(居住证明无效)。
【房屋】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
面审时须提供:
1.《忻州市第十二中学2026年初一招生面审信息登记表》;
2.忻州城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学生近期一寸照2张。
第七类: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或学生及父母持有忻州城区《居住证》,租赁城区范围内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的适龄学生(此类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户口】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或学生及父母持有忻州城区《居住证》(居住证明无效)。
【房屋】租赁城区范围内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的适龄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持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无房证明”。
(2)在2026年2月28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持有市房产服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并实际居住半年以上;
(3)符合“小学六年一学位,初中三年一学位”政策的规定。
面审时须提供:
1.《忻州市第十二中学2026年初一招生面审信息登记表》;
2.忻州城区户籍的户口本或《居住证》和《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租赁住房协议”和房产服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提供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租赁合同);
4.父母双方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原件;
5.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6.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7.学生近期一寸照2张。
本校服务范围内入学报名有关房屋所有权证、租房、户籍情况的说明
【户籍】
1.居民房产在忻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总服务范围内的小区,因户籍只能落户在房产所属非城区派出所,其户籍按照忻州城区户籍对待;忻府区非城区派出所户籍,按照持有忻州城区《居住证》对待。
2.适龄儿童新生入学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6 年 7 月17 日。
3.父母户籍不在忻州城区,学生户籍在城区亲属家落户的,户主即为临时法定监护人,按相关规定接收入学。
4.在社区集体落户的居民,按实际居住地服务范围,持监护人户口页及相关资料到校办理。
【房屋】
房产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适龄学生按照以下情况分类提供材料。
(一)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并实际入住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
1.《忻州市第十二中学2026年初一招生面审信息登记表》;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的,须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网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6.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7.学生近期一寸照2张。
(二)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网签合同但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
1.《忻州市第十二中学2026年初一招生面审信息登记表》;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原件及复印件;
5.开发商交房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7.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8.学生近期一寸照2张。
(三)居住祖宅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
1.《忻州市第十二中学2026年初一招生面审信息登记表》;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由所在村委和乡镇办事处逐级提供相关实际居住人员证明原件;
4.由所在村委和乡镇办事处逐级提供房屋权属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学生近期一寸照2张。
(四)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居民
面审时须提供:
1.《忻州市第十二中学2026年初一招生面审信息登记表》;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个人购房交款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4.原产权单位出具房产所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6.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7.学生近期一寸照2张。
(五)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现未交房而租房居住的居民子女
面审时须提供:
1.《忻州市第十二中学2026年初一招生面审信息登记表》;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的,需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网签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开发商出具未交房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学生近期一寸照2张。件
以上住房类型变更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符合“小学六年一学位,初中三年一学位”政策的规定,且须在报名前实际居住,学校要进行审核并实地查看。
证件复印提示
1.《居民户口簿》复印首页及孩子、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信息页;
2.《房屋产权(所有)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有编号的首页和填写产权人姓名及住址页。
13835062523(张老师)
请家长朋友仔细阅读上述细则,确保带全所需材料,我校工作人员真诚地迎接您和您的孩子到校面审,期待在新学期与您相遇!
忻州市第十二中学
202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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